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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土地交给一个人,合同好几年没租了,他租的地面上建的房子,合同里有他家的拆迁权属于我,除非国家征用土地,合同结束,现在他家拆迁,土地不属于我吗?

拆迁补偿 2020-09-09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你好,是有补偿的。如有后续问题咨询,建议你可直接来电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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