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有人向我父亲借了十万元人民币,说借了半年的钱,有押票,说0.015的利息,现在是两三年了。 不能说利息连本钱都拿不回来。 有什么好办法吗?

债权债务 2020-09-11 0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双方是否约定利息对债权人追债没有影响。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债申请强制执行。
  • 一方面,你与债务人形成了民间借贷纠纷,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在债务人失踪情形下,你只能向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债务人索要借款,而不能向其父母索要。另一方面,债务人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其父母无义务为其还款。
    因此,失踪债务人的父亲没有义务偿还借款,债权人无权向其主张债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朝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