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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强烈的保险。 当时警察认定出的责任是全部责任,现在伤员计划出院,住院期间伤员领取医疗费,现在保险公司先给我医疗费,以后不应该向我报告。

保险纠纷 2020-09-11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交强险医药费的限额是一万元。可以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等
  • 对方全责,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及时报案、报警。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
    3、核价。
    4、提供单证。
    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5、领取赔款。
    注意提交的证据包括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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