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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我丈夫和我前妻离婚时,房子属于我丈夫,但是没有房子,或者他的两个名字,现在我丈夫死了,关于我应该做的房子?谢谢!

离婚 2020-09-11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属于你前夫的财产
  • 你好,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房产。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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