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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钱,法庭执行,我现在没有钱,但是我一直在和他们一起工作,我知道了,但是我借了很多利息。现在法庭强迫我把钱借回去。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0-09-11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借钱没有财产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
  •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债务人有能力还款后仍然需要支付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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