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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和其他女人住在一起,我可以喜欢我的丈夫和那个女人索赔精神上的损失吗?那个女人知道我的丈夫已经结婚了。还有,我的孩子半岁的丈夫是不是还没有给我钱,我可以问他这笔钱吗?

离婚 2020-09-13 0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应当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件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诈骗的财物。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 向你丈夫主张。
  • 你好,若你丈夫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养了孩子,则你有权提起重婚的刑事自诉,你丈夫和第三者都是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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