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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工作受伤,导致半个月不能工作,我的工资是宝笛加一份工作,宝笛的工资是每月6000元,当月没有多付的时候拿宝笛的工资是6000元,超过一件要算。

劳动纠纷 2020-09-13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当按照
    21.75计算。因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按照30天算肯定不合理。
    所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
    21.75平均工作日*实际工作日(即排除双休日)进行计算。
    试用期也好、试用期满也罢都是按照基本工资/
    21.75*实际工作日计算。
    比如:1500和2000为基本工资(不包括生产性奖金、全勤之类)的话:(1500/
    21.75*15)+(2000/
    21.75*6)=
    1586.2元 正确
  • 在工作场所受到工伤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期间工资计算方法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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