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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阿姨的儿子借钱给别人好几年了,他给了他一笔债,然后我妻子的儿子又失踪了,他妈妈找到这个借钱,但他没有还给他妈妈,说不借她,没有理由还这笔钱,谢谢。

离婚 2020-09-13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搞清楚欠款人的身份信息,出生时间或年龄,住址,最好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现住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写现址,
    选择好法院,写起诉状,带你身份证、欠条,去法院立案庭立案,拿交费通知去银行交纳诉讼费,把缴费票据交回立案庭,等法院通知,
    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传票通知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不成的开庭审理判决,
    被告不按调解或判决履行义务,你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带身份证、判决调解书、法官签署生效证明,去法院立案庭立执行案,由法院强制执行。
  • 可以去起诉的。
  • 关于你这个借条有效期的问题,既然你们没有约定有效期,那么你应该在平时有向他追索,那么你最后一次追索的时间到现在不超过两年就可以起诉的,也就是还有胜诉的可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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