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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向我借钱。当时,我没带那么多钱,所以我答应向我的朋友借钱。半年前还款日到来时,他已经来不及还钱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很多次我都没有去要账户。因此,我别无选择,只能先帮他偿还我欠朋友的钱。我现在能做什么来找回它?有人向我借钱。当时,我没带那么多钱,所以我答应向我的朋友借钱。半年前还款日到来时,他已经来不及还钱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很多次我都没有去要账户。因此,我别无选择,只能先帮他偿还我欠朋友的钱。我现在能

债权债务 2020-09-14 0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建议把卡挂失,然后与他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但是不要停止还款。具体建议当面咨询本律师。
  • 只要他书写的欠条确认了借款金额,借条具有证据作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可以欠条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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