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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分期付款买了手机! 还没有! 到现在为止借了4000多钱! 今天律师打电话给我说要起诉我! 在法庭外要求和解! 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20-09-14 0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你跟银行之间只是借款纠纷后,不属于刑事纠纷,一般不会去坐牢的。 而且,只要你积极还款了,那么还情之后分期付款合同也就终止,欠款不还的后果也将消除。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无力偿还也得确认的,一般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在一定时间内及时起诉,法律不会一直保护,钱可能永远要不回来。
  • 你好,借钱到期不还还是要及时起诉。建议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要求对方归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可依法委托律师将对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名单和禁止出境名单,强制要求对方还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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