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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向哪个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什么

公司成立 2020-09-15 13: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申请房产登记需要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直接办理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被登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购房发票,个人申请提交原件,单位申请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7、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
  • 设立股份制企业可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股份制企业设立流程根据设立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公司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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