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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说2015年12月和加入xx的公司签约,支付2万元以上的加盟费,一年后全额退还加盟费。 合同有说明。 现在过期了,还给公司,因公司的种种原因逃跑,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9-16 07: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担保的主合同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或提起仲裁诉讼,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那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以及对方是否对不利条款作出过说明解释。有需要咨询律师。
  • 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你不想解除合同,只是想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或者减少加盟费等,则需要具体分析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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