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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工厂工作,4月31日腰扭伤的时候,工厂被另一位老板买了5月1日,比如我不算工伤,医疗费这些都可以报告吗?

劳动纠纷 2020-09-16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结合工资等计算赔偿金。协商无果的,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争取更多赔偿
  • 你好,工伤认定看受伤原因与工作是否相关,如果因为工作活动导致受伤是属于工伤范围,如果不是工作场所则不是工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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