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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写还款日期,只写借款日期会到期吗?

债权债务 2020-09-16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债权人不断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只是未依法启动诉讼程序,只要债权人可以证明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不断向债务人讨要,就属于民法通则140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这样的情形不断持续,那么借条不超过诉讼时效,但是民法的诉讼时效上限为20年,总是一直讨要也不是办法,还是应尽快拿到人民法院认定债权人债权合法有效的生效的法律文书,再主张债权。根据民法通则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40条
  • 可以进行催告,后在两年内主张权利.依法起诉处理.
  • 您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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