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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提议离婚,我们刚结婚一年,我在婚前买的房子写了我的名字,付了我的钱在后面,两个人已经分开了,请问我离婚了我的房子有她的份额?我嫁给她给她4万元的礼物钱还给我?

离婚 2020-09-17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单方名义购房但欠付房贷,婚后取得房产证共同还贷

    如果产权证登记在购房人个人名下,则应当具体分析婚前婚后所支付房款的比例,如果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么,产权应当判给购房人,但是,婚后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应当平均分割;如果婚前支付房款相对较少,那么,在判决产权共有的同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购房人出资=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出资的一半)分割房产份额。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平均分割的同时,适当考虑购房人婚前出资部分利益。
    注意,婚后购房人以个人收入还贷,同样视为共同还贷。
  •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 夫妻个人名下的财产,是婚后购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前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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