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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伤,等级是5级,出院了,工厂说4、5个月可以赔偿。 那么,我这四五个月有什么待遇呢?

工伤赔偿 2020-09-17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职工工伤鉴定5至6级的待遇是: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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