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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业务卡车昨天高速失火,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 有人说没有自然保险,不买自然保险,我的车买了车损保险,车烧了。 怎么办才好呢?

保险纠纷 2020-09-18 20: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经销商则表示,代位求偿的前提是第三者对保险标的存在损害行为,其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没有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且鉴定结论并没有明确指明系车辆质量缺陷导致火灾,更没有排除使用不当或者老鼠等动物撕咬导致自燃的可能性。
      所谓“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该行为并不局限于因过错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根据鉴定结论,可认定投保车辆自燃是车辆本身零部件自燃引发的,被告作为销售方应对所售车辆自燃后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不赔偿保险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可以向保监会派出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总公司等机构投诉;
    2、可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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