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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我们去看房子,准备租房子。经过乐观,房东要求我们支付300元定金,同意在6月16日签订合同,租金从6月20日开始计算。因为6月16日有临时的事情,我们和房东商量推迟两天去。房东说我们不会在6月16日签房子,如果房子没有租给我们,押金也不会退还。押金应该退还吗?6月8日我们去看房子,准备租房子。经过乐观,房东要求我们支付300元定金,同意在6月16日签订合同,租金从6月20日开始计算。因为6月16日有临时的事情,我们和房东商量推迟两天去。房东说我们不会在6月

合同纠纷 2021-11-08 2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定,如合同对租金的上限进行约定,应和房东协商解决。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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