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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着摩托车直走,一辆汽车在前面的十字路口右转。我没有刹车,撞到了对方的车,导致我受伤住院,对方的车也损坏了。后来,交通警察划分了对方的主要规则。我的住院费是300元,对方的车损坏了3800元。我去保险公司理赔。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我赔偿对方的汽车费用?我骑着摩托车直走,一辆汽车在前面的十字路口右转。我没有刹车,撞到了对方的车,导致我受伤住院,对方的车也损坏了。后来,交通警察划分了对方的主要规则。我的住院费是300元,对方的车损坏了3800元。我去保

保险纠纷 2020-09-19 1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在向法院起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由法院依程序规定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估价,然后再由法院根据估价结果、事故责任认定等证据进行判决。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则首先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车祸导致头身体损伤,保险公司在当事人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按照责任的划分确定赔偿项目、数额。
  • 你好,如果你之前购买了车损险,现在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这种情况下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只是你自己受损的车辆修复的钱,不包括对方车辆所损失的钱,也就是说,车损险,单单包括修理自己的车子所需要的费用。标准就是把你自己车辆修复好的全部费用都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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