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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现在怀孕了。 流产的话,是否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能不能得到正常的休假

离婚 2020-09-19 19: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流产生育保险报销多少按照一下标准支付: ① 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②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2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1600元; ③ 阴式手术产的16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2000元; ④ 剖宫产的3500元,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3800元。
    (二)引、流产 ⑴ 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⑶ 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未领取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⑷ 医疗费收据原件;⑸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⑹ 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7〕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并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 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只要以职工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无论其在该用人单位入职多久,都想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获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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