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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在城里的女孩,有一个乡下男友,我的父母不同意我嫁给他,所以不要给我户口书,不让我跟他登记,我想问,我可以告他们吗?在户口书没有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登记结婚吗?

离婚 2020-09-20 0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营养费等费用。
  • 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你提供户口等身份资料,否则可能会拒绝给你办理;具体可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详情咨询。最好能让所在地派出所给你出具户籍证明。如满意,请采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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