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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朋友和我借了4万元,他和我借钱的时候,我说什么时候花钱就还给我,现在他说每天没有钱,我说我没有借钱的证据

债权债务 2020-09-20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借钱不还,而债权人没有证据的,可以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 朋友借钱不还但权人没有证据的,可以通过其他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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