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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收到了失业金,找到了一家新公司,给了你工伤保险。 我该怎么办? 可以取消工伤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20-09-20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八条第三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你好,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和职工无关,职工是不缴费的,按照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单位的工伤风险性质给予不同的费率。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参保职工一旦认定为工伤,是百分之百全额支付的。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直接结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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