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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了,打了人打了我,伤了人的眼睛。我是不是得付错钱了?现在打电话给我们治疗但是不给钱。说不要钱,威胁说这是一种社会混合。不管怎样,压力很大。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9-21 0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致人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  
    2、如果是在以上范围内的赔偿则属于合法合理范围内,但超过了以上赔偿项目,则你有权拒绝;  
    3、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4、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象你这种情况,我建议你还是趁早离婚,不要顾虑太多,早日解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 哦,那即使他用拳头打了,只是当时很疼,能鉴定出什么结果?
    还有,如果二人没有积蓄呢?他是否应该给予我相应的赔偿。我觉得作为男人就该赔偿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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