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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时,公司以外的人获得股份的条件和外部条件是什么?

公司企业 2020-09-22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具体操作流程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 股份制企业设立条件包含: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并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票发行,发行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的公司章程,并经创始会议批准。
    5、拥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制公司要求的组织。?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设立股份制企业可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股份制企业设立条件根据设立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公司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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