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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家里有继父( 64岁)继母( 63岁)和次子,我们有两个女儿,一个20岁上大学,一个13岁上中学,死亡赔偿金该怎么分配?

交通事故 2020-09-22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与死者配偶、父母平均分配死亡赔偿金。
  • 对于车祸导致死亡而产生了死亡赔偿金的,应当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自然可以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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