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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追尾了别人的车,修理费保险公司做了报告。 对方说要推迟他的车,付出租车费,上班不方便,要求赔偿损失。 谢谢你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9-23 0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追尾发生的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追尾造成人伤或者财损的,关于赔偿,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索赔。
  • 车祸赔偿标准:
    1、发生车祸需要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据认定的责任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也可申请交警调解;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赔偿受害方在住院期间花费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记载费用;
    4、后续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还需赔偿受害者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另外还有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5、必要情况下还需赔偿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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