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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和我已经离婚两年了。我们同意离婚。我离婚时,每月给我1500元生活费。那时,他没有那么多钱。他每月给我600元。但是最近,我已经四个月没有生活费用了。我今年54岁,身体不好。我们离婚后,我没有任何事情可做。这取决于他每月给我600元的生活费。如果我现在不给钱,我能起诉他吗?你好。我丈夫和我已经离婚两年了。我们同意离婚。我离婚时,每月给我1500元生活费。那时,他没有那么多钱。他每月给我600元。但是最近,我已经四个月没有生活费用了。我今年54岁,身体不好。我们离婚后,我

离婚 2020-09-24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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