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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3岁的女儿,已经结婚四年了,现在我要离婚了。我在这个城市工作一个月工资2400元。他没有工作,整天外出,每天喝酒,不做生意,我的女儿,我想,我怎么能离婚,我如何得到抚养费,孩子是否会抚养我。

离婚 2020-09-24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
    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
    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 夫妻有一个孩子的,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扶养费,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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