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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妈妈,四十七岁,在施工工地往下掉胳膊肘骨裂,刚住院,医疗费用是老总出的,至少一年内不可以再干施工工地,但中后期复诊,拆厚钢板诊疗、陪护费、差旅费、误工、营养费这种应明确提出是多少赔偿款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妈妈,四十七岁,在施工工地往下掉胳膊肘骨裂,刚住院,医疗费用是老总出的,至少一年内不可以再干施工工地,但中后期复诊,拆厚钢板诊疗、陪护费、差旅费、误工、营养费这种应明确提出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20-09-24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养费
    (一) 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营养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三)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 《最高院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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