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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14年在河北省一家工厂上班,薪水一直托欠沒有还清。工厂的活是合同书承揽让我们包工头的。那时候去上班也是这包工头联络的大家。半途发放工资全是厂里边发,但是最终年末时老总却把钱所有清算给包工头,这工秀发出去钱却不足了。包工头和老板的合同书我们都是不清楚的。几十个人的这一钱呢那包工头一直托着,大家应当该怎么办大家14年在河北省一家工厂上班,薪水一直托欠沒有还清。工厂的活是合同书承揽让我们包工头的。那时候去上班也是这包工头联络的大家。半途发放工资全是厂里边发,但是最终年末时老总却把钱所有清算给包工头,这工秀

综合法律 2020-09-24 20: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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