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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租的耕地能收回吗?除了出租土地,剩下的大部分土地都需要农业,不能投入农用机械,有没有收回出租的土地,租赁期限是无期的,合同一个没有写票据,另一个只有签名没有盖章

票据纠纷 2020-09-26 19: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 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同时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当村委会未通过法定程序私自将本村土地对外出租,即侵犯了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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