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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办理居住证明怎么写

离婚 2020-09-26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因此对于宅基地你是无权参与分配,但如果宅基地上存在你父母所盖的房屋,则你可以按照你父母的遗嘱或者《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其中的份额;因为我们国家的属于家庭承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农村,你对于承包权是无权分割,但对于承包的收益,在你父母过世后你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继承。

  •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3、所需材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
      注意事项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 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现在暂住证已经停办了,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居住证它的办理步骤如下:第
    一、提交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第
    二、填写居住人口登记表。第
    三、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事业、企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并且内部需要集体办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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