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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加上了孩子的名字,孩子现在已经15岁了。我要卖掉房子。我可以卖掉它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吗?孩子的监护权在另一边。另一边是监护人吗?是不是只有一个我的监护人?

离婚 2020-09-27 1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房产加另一方名字可以。
    加其它人名字,即过户房产的部分产权给他人。要再办理过户手续。
    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过户的部分房产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过户部分房产的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
    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 1、如果孩子已成年,你没权卖这套房。因为子女成年以后,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需要出示“为了未成年人利益才出售房产的声明书”,并提供其具有监护人资格的证明书,才能出售。
  • 如果房子是孩子的监护人也无权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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