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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餐馆厨师。去年5月28日,酒店辞职,欠我11500元。没有具体的还款日期。后来,我总是打电话给他索要。我得要4500元。现在我还欠7000元。年底的时候,我在29号给他打了电话。他说我没有给他一份好工作,还说我欠的钱没有给我。我该怎么办我是餐馆厨师。去年5月28日,酒店辞职,欠我11500元。没有具体的还款日期。后来,我总是打电话给他索要。我得要4500元。现在我还欠7000元。年底的时候,我在29号给他打了电话。他说我没有给他一份

合同纠纷 2020-09-27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2.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 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支付工资,解决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按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投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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