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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工作了九年。合同一年签一次。在合同期内,工厂以改进工序为由撤换了我的职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厂赔偿我多少钱吗?

劳动纠纷 2020-09-29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应得到的赔偿: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1、经济补偿金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 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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