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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怀孕期间需要离婚,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离婚 2020-09-29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流产后6个月内,其离婚请求权虽受限制,但不是绝对的。在男方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提起的离婚诉讼,仍应受理。所谓正当的理由是指:
    (1)双方确有不能继续生活的共同的、重大的、紧迫的事由,如一方对另一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可能等,应视其紧迫性及时受理男方的请求。
    (2)女方婚后与人通奸以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后,如婚后通奸受孕属实,应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 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时,无过错方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过错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具备的情形,然后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怀孕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事由,无法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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