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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和丈夫离婚,我们分居两三年,感情不合,有六岁的儿子,他是广东人,我是安徽人,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9-29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 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 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 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 您好,因感情不和一方要离婚的,协商不成后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您处理相关事宜。
  • 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要看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有无和好可能)综合认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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