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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夫妻俩婚后买了房子,总价12万,向婆婆借了5万,逐渐还清。2009年,我以33万元的价格卖掉房子,去了一个新的工作单位寻找另一个发展。今年夫妻离婚,婆婆之前提出借钱给我们买房。房子增值了21万,那21万应该是她分的。请问律师:婆婆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有意义吗?2002年,夫妻俩婚后买了房子,总价12万,向婆婆借了5万,逐渐还清。2009年,我以33万元的价格卖掉房子,去了一个新的工作单位寻找另一个发展。今年夫妻离婚,婆婆之前提出借钱给我们买房。房子增值了2

离婚 2021-12-24 11: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员工辞职,那么单位肯定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但是离职原因应该是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就是失业证明。但是不得以此申请失业保险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意味着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某个劳动争议事项,如拖欠工资、不付加班费等,但在仲裁过程中你仍要继续上班工作。一旦仲裁裁定单位应发放工资、补偿加班费等后,仲裁就结束了。
    至于你和单位的劳动合同是不以仲裁而影响。
  • 签劳动派遣合同的员工也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经济赔偿金,按照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看犯罪的结果以及有无法定情节而定
  • 你好,视案情认定
  • 有无自首?具体以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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