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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两年前跟我借了100万开店,却瞒着我嫂子。用我的钱开店所得用于家庭生活的日常开销。现在姐夫离婚了,房子已经过户给嫂子了。可以找嫂子要钱回去吗?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1-11-16 2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一方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这个问题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生活或经营所用。以下两种情况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 婚前借钱买房,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会认定为个人婚前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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