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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结婚两年,家暴,离婚,离婚,还给男方。女方不想还。没有家庭暴力的证据。有个婴儿。我也可以吗

离婚 2020-09-29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
    1、不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虽然接受彩礼,但已经结婚的,离婚时如一方主张返还的,原则不予支持。但特殊情形下例外:一是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因为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处应指因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
    2、应予返还。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应予返还: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包办、买卖婚姻而收受彩礼的;
    (3)以订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得。
  • 你好,如果他们已经登记领取结婚证,双方同居而且过有流产的情况,则不需要再返还彩礼。如需具体咨询可直接跟我电话联系。
  • 您好,收集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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