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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什么证件?你从哪里得到离婚协议的

离婚 2020-10-01 0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第
    (2)项、第
    (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五)结婚证。
  •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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