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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半年后,男性觉得性格不合适就提出了离别,但是女性说十万元的彩礼没有下降,两人住在一起,办理法律手续应该下降多少,男性证明了彩礼。

离婚 2020-10-01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是我国婚姻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礼,无论多或者少。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给了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婚姻结不成婚或者结了几天婚就离婚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能不能要求返还 详细>>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 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 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 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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