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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2006年父亲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四级伤残。现在公司领取伤残津贴,剩下的作为工资发给父亲。这样对吗?

劳动纠纷 2020-10-01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可以领取
  • 你好,是可以向对方主张的,对方是否有为你缴纳社保?是否与对方协商?对方是什么态度?我需要更进一步了解详情,以便给你更详细的建议,建议你来电详谈,咨询免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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