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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我亲戚向我妈妈借了十几万元钱,还债日期没写,这个人听说借了很多钱,现在她逃走的人也联系不上,怎么办?

离婚 2020-10-02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2.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 亲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 联系不上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可以确定是否为家庭共同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可以起诉其他人。如果不是也可以通过警方找到对方,有其它资料找不到人的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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