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协议书需要法院的盖章吗?

离婚 2020-10-02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协议有效,合法部分受法律保护。
    2、抵触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可再起诉,如:存在欺诈、隐瞒财产行为;声明共同债务在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脱离债务关系等。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并且经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后,方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显然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有两个,一是双方签字,二是民政局离婚登记备案手续。
  • 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做出的约定,约束的是离婚双方,只要离婚双方签字即可,无需民政局盖章。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