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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购买在建拆迁房屋,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补偿 2020-10-03 09: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以下三点进行判断: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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