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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撞到了人。对方负全部责任,买了保险。但是,现在医院医疗费用不足2000美元以上。医院催促明天必须支付费用。但是,我们的伤员今天核磁共振结果需要24小时的医生来确定最后的诊断是否出院。我打电话给他买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告诉我事故者必须先付款。但是,事故一方不愿意。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的车撞到了人。对方负全部责任,买了保险。但是,现在医院医疗费用不足2000美元以上。医院催促明天必须支付费用。但是,我们的伤员今天核磁共振结果需要24小时的医生来确定最后的诊断是否出院。我打电话给他

保险纠纷 2020-10-03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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