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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否有权在工地上工作时扣留工资,不做自己的工作,他们有权扣留工资,他们买卖我们工人的损失,工资属于什么?

合同纠纷 2020-10-03 14: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己辞职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辞退一般都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违法的话还会有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 要向用人单位进行讨薪,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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