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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组的农民的土地已经被征用了,但是征地单位已经没用了。它已经被农民征用,现在又被征用,农民享受征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 2020-10-03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 政府征收和征用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政府征收和征用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土地征收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流程主要包括: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政府公示征地补偿方案、政府与村集体组织和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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